那天在報紙上看到一篇文章
內容大意是.....
一個法國老師 在課堂上問學生..
"愛的相反詞是?"
許多學生 都不假思索的答.....
"恨!"
看完這段話 我們似乎也會認同
但 沒有愛 又怎麼恨?
有許多感情上受創的人都會說..."我好愛好愛他 但 我也好恨好恨他"
"愛跟恨 其實是一體兩面" 作者寫下了這樣一句話
我想有人應該會開始納悶....那 愛的反義到底會是什麼?
"漠然" 作者寫到....
漠然 簡單的說 就是 莫不關心 不在意
是阿 如果真的不愛了 那應該就是不在乎 不在意
對於那個人的所有一切 你應該都是完全不在乎 不在意 才對
這樣講起來 恨!!! 雖然恨 但我們還是會去在意那個人的事情
關於那個人的動靜 我們都會去注意
所以 那並不是愛的反義詞阿~
曾經 我很在乎一個人 但 現在對這個人 我多少存在著"恨"
我疑惑 要怎麼樣對一個人漠然?
有一篇文章曾經提到
"為什麼 有些人總是要在分手的時候想著對方當時有多好?"
"那都已經是過去了 對方已經不會再那樣對你好了"
"請看清對方對你有多不好 然後放手 給自己自由!"
希望 是人人在分手後必定會存在的
總是覺得 人是感情的動物 對方一定會在某時候 想起某些關鍵的事情 對自己還存在著一點感覺
但是 如果對方執意要分手
相信我 他不會想起那些時候 那些關鍵的事情
不可能!!!!!!!!!!!!!!!!
也許對方甚至會冷笑 會嘲笑自己當時的愚蠢
那 請問 難過的一方 到底算什麼?
所以 對一個人漠然......................到底是要花多大的力氣去放下? 多大的勇氣去面對?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